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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的胁迫手段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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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在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方面的犯罪大都是采取暴力手段、通过直接加害被害人来实施的,但也有一些是行为人在实施侵害时,并不直接诉诸武力,而是采用胁迫的方法,使被害人产生惧怕心理,然后迫使被害人就范。
作者 陈忠槐
出处 《政法论坛》 1986年第5期40-45,共6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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