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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伟通案性质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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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养蚌育珠专业户赵伟通是否构成贪污共犯,已在法学第十期上开始展开讨论。据案情介绍所示,笔者以为,讨论赵案的性质,需研究这样几个问题: 一、赵与变更合同的关系及变更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河塘育珠是商品生产的一种,应当根据商品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订立承包合同。
作者 亦探
出处 《法学》 1986年第11期29-29,共1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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