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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和更犯——学习法制史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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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法制史上的有些用词,其意义与现代法律是不同的。学习法制史的应该辩明,不要牵强附会,用现代的法律规定去套历史上的,或者互相混淆。比如累犯,我国刑法中的累犯是指犯故意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在三年之内,又囚犯故意罪而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者。
作者 钱元凯
出处 《法学》 1986年第11期53-53,共1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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