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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山可移,判不可摇”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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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位庭长在办理一起涉及到某“权贵人物”子女的刑事案件时,这位“权贵人物”不但不配合法院工作,反而通过庭长的一些“顶头上司”向其施加压力,企图减轻罪责。这位庭长斩钉截铁地说:“南山可移,判不可摇”。尽管有的“上司”斥责他“目无领导”,还有的人劝他“给自己留条后路”,他仍然依法办事,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作者 孙曦
出处 《理论月刊》 1986年第8期66-66,共1页 Theory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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