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土地经营集中的必然性农业土地经营的集中,是由农业规模经济决定的。农业规模经济是一个独立的概念。这首先在于它的主导因素的特殊性。农业中的规模经济不象工业中那样是由大的不可分割的基本生产资料来决定的,而是取决于经营单位的经营能力。这是农业经营在现代条件下仍然可以以家庭为单元的基本经济原因。此外,农业规模经济的特殊性,还在于它的实现形式。在工业、交通、服务等产业中,实现规模经济的形式,不外乎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经营者增加投资、改进装备而扩大其经营规模;另一种是经营者之间的合并而扩大单个经营单位的经营规模。后一种形式是竞争的结果,往往由经济效果较好的经营者经过前一种形式达到了一定的规模经济,然后实现合并,以得到更好的规模效益。所以。
出处
《经济研究》
1986年第4期33-35,28,共4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