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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第一、二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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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是拙作《论效用与劳动耗费的对比》(以下简称《对比》)的续篇。我在这里先简述一下前文的主旨,再就商品经济中第一、二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确定有关的几个问题展开讨论。一、再次强调社会劳动时间节约规律的重要社会劳动时间节约的规律(包括社会总劳动按比例分配规律),是一切社会生产中的首要规律。它要求社会总劳动的分配使用都力求做到以最小的劳费取得最大的经济成果。而经济成果归根到底是使用价值。即效用。因此,社会劳动时间节约也就是要求社会总劳动的分配使用力求取得效用与劳动耗费对比的最大值。在一切社会生产中,劳动时间节约规律都是驾凌于其他一切经济规律之上的首要规律和根本规律。它超越一切社会形态的限制,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规律。资本主义社会如果不遵循这一规律,将无剩余价值剥削之可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无非是这一规律的社会主义体现;价值规律之所以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
作者 金家麟
出处 《商业经济与管理》 1986年第4期8-12,24,共6页 Journal of Business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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