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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的工业产权和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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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捷克斯洛伐克的工业产权和著作权1、工业产权 a、发明人的权利——发明人权利的基本法律渊源是有关发明、发现、改进建议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1972年第84号法令。该法令与国际所公认的通常的原则是一致的;它考虑到在捷克斯洛伐克,各项发明常常是发明者在受雇期间作成的这一事实。受保护的发明是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发明或和实现一个生产过程有关的发明(第5、24条)。
作者 锱铁
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1986年第2期60-63,共4页 Global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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