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18年5月15日,鲁迅于《新青年》发表《随感录二十五》起,至1936年10月17日他逝世前两日的《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止,其杂文创作经历了近十九个年头。这是一个怎样的发展、演进的过程,其特点如何?便是我这里所要着重阐明的。一、鲁迅杂文艺术的分期及其标准鲁迅杂文的分期问题,一般的以1927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似乎早已解决。其实这种分期方法,完全是以作者思想发展为依据的,也就是说,是以其杂文的思想内容为划分标准的,显然是不够科学、妥当的。因为鲁迅杂文是一种艺术,那就应当按其艺术的特性作为分期的主要标准。虽然,文艺作品的艺术性与其思想性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