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的概念是六七年代后半期提出的,涉及国家管辖范围(大陆架)以外的海底及其资源,稍后又在七十年代初涉及到月球和其他天体以及它们的资源。这一概念,在1970年12月17日关于调整各国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制度的原则的宣言、1974年12月12日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1978年12月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和1979年12月18日开放签字的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中,最后是在1982年4月30日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第十一期会议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海洋法公约中,都得到反映。1979年7月19日第八期会议上。
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1984年第6期33-36,共4页
Global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