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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复:以再生产费用为基础制定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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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时期来,我国对生长在山野的森林没有合理的价格,就连被视作"用材林"的森林也没有明确的价格。只有木材才有价格。理由是天然林、国有林没有付出过劳动,砍伐才付出劳动。这道理似乎说得过去,但是在人工营造用材林的比重逐年增大、天然林逐渐减少的情况下,就行不通了。由于山林无价。
作者 陈述箴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1984年第2期139-140,共2页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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