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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公司法中的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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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份公司的设立所谓股份公司,即资本分为股份,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度负担亏损的公司。股份公司的股东不得少于七人。股份公司的设立程序,分为资金公募设立及资金不公募设立两种。前者称为渐次设立,相当于日本的募集设立;后者称为同时设立,相当于日本的发起设立。
作者 王书江
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1984年第4期54-60,共7页 Global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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