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允许改革犯错误,不允许不改革”。此话在理。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改革的社会,因为它还存在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状况。有矛盾就要改革,不改革生产就不能发展,人民就不能富裕,国家就不能兴旺。就以体制来讲,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确实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人民不能容忍,我们党也不能容忍。”如果不改革,“不只是四个现代化没有希望,甚至于要涉及到亡党亡国的问题,可能要亡党亡国。”①这决不是危言耸听,一些对改革缺乏紧迫感和责任心的人,应很好地体味一下这番话的分量。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1984年第3期1-4,共4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