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农村普遍实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农民的家庭经济获得发展的经济条件是什么?它们是什么样的经济?如何评价其劳动致富?本文试作若干分析。 (一) 我国农民的家庭经济,并不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早在人民公社化时期,它作为集体经济的补充就被肯定了下来。在全国土改后,我国在农民中间组织互助组、初级社,逐步把小农的私人占有引向合作社占有,正确地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农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了起来。但是。
出处
《南方经济》
1984年第2期24-26,97,共4页
South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