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深圳经济特区,已经试办四年。由于认真贯彻执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特区经济全面发展。1983年工业总产值7.2亿元,比上年增长一倍,1980年至1983年的四年比1949——1979年的三十年总和增长70%;1983年社会零售总额12.5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前四年比前三十年累计还增60%,1983年财政收入2.99亿元,比上年增长81%,超过前三十年的总和。特区建设日新月异,正出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正如中央有关同志所肯定的:“我们在深圳市创造了经济特区的典型,搞得蒸蒸日上”。在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市场供应进一步好转的基础上,经济特区有关部门根据“新事新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价格管理体制进行了初步改革,本着管大放小的精神,有领导有计划地逐步下放定价权。
出处
《南方经济》
1984年第3期10-11,54,共3页
South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