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的前提条件资本主义地租是超额利润的转化形式,其实质,仍然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从量的方面看:农业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内创造的剩余产品体现为剩余价值,这种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转化为平均利润,为经营农业的资本家所占有;剩余价值的另一部分,形成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为土地所有者攫取去。所以从量的方面看,资本主义地租,既不等于农业中的全部剩余产品量,更不等于农产品中的全部剩余价值量,而仅仅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出处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2期1-8,共8页
Journal of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