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年——“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正如“早晨”一样,是个模糊的概念。它是指人的一生中介于童年与进入劳动世界,获得自立能力而为成年人之间的一个过渡时期。狭义的理解,常将它定义为十五至二十五岁,在现代社会,这大致是一个人在校学习的时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二十一届大会提出的综合报告指出,许多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根据自己的情况,将那些没有稳定的职业,未能结婚和建立家庭,因而不能完全承担劳动者的责任、充分享受相应权利的人也划入青年范围,把这个年限提高到三十或三十五岁。我国的共青团员可保留团籍至二十八岁。习惯上将三十岁作为青年的上限,称“三十而立”;而在我国的政治学术语中。
出处
《当代青年研究》
1984年第10期6-12,共7页
Contemporary Youth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