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广大农民纷纷集资兴办各种企业,有些地方,乡镇干部也参加了集资。有人对乡镇干部参加集资持非议。认为1984年1号文件鼓励农民向各种企业投资入股,而文件中未提到乡镇干部,觉得乡镇干部参加集资不宜提倡。现根据本人对文件的理解,结合在农村了解的实际情况,谈谈自己的看法。我认为,乡镇干部参加集资是可以的,其理由是:一、中央1984年1号文件鼓励农民投资入股,联合兴办各种企业,村组干部以及公社机关干部毕竟属于农村的基层干部,他们作为执行农村政策的带头人,以普通农民的身份参加集资,为发展乡镇工业出力,是利国利民利己的大好事,这符合党的农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