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种生产”理论是思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贯穿始终的基本论点,是他晚年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贡献。但是,这个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却引起了长时期的争论:持肯定态度的人认为它完善和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持否定态度的人认为它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究竟应该怎样看待这个理论,怎样评价围绕着这个理论所展开的争论?关键的问题在于方法论。凡是对这个理论持批评态度的人,几乎一无例外地都把马克思1859年概括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绝对化,在他们看来,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决定社会制度,这在一切时代、一切社会都是一样的,即使在原始社会的早期阶段也是如此。正是从这种非历史的态度出发,他们才批评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这种批评显然是没有根据的。马克思1859年的原理,是以对文明时代的研究为前提的,不能脱离这个历史前提对它作抽象的、绝对化的理解。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是以对史前时期及其向文明时代的过渡的研究为前提的。要判定这个理论正确与否,不能以是否符合马克思1859年的原理为标准,而要把它放到它赖以提出的历史前提中去考察。只有用这样的态度去看待两种生产理论,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出处
《马克思主义研究》
1984年第2期113-133,共21页
Studies on Marx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