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青少年犯适用治安警告的多种方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969年《青少年和儿童条例》是想成为一个牵制性的成文法规,该条例的第五条对此已作了最清楚的说明。该条规定对任何儿童和少年在向青少年法庭起诉前,必须由警察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先行磋商。在此条例经国会通过和此条例实施前这一期间,适逢大选,新的、
出处 《国外法学》 1984年第6期44-49,共6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