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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财计部门对四柱结算法的运用——对《中国会计史稿》(上册)的一点补正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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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历代官厅会计的结算方法,是不断演进的。唐代中期仍盛行“入一出二余”的三柱式结算法(所谓三柱,就是收入、支出和结余三个会计项目),但是这种方式无法划清本期收入数额与上期结余数额之间的界限。中唐以后,开始出现“元给”和“新加”两个新的会计项目(注)。“旧额”和“新加”再加上出和余则为四柱。但是,“四柱结算法”的真正被广泛采用,则是宋朝的事情。湖北财经学院郭道杨同志所著《中国会计史稿》(上册)第六章第二节对此作了详细的叙述,但有些问题,需要提出来加以讨论。
作者 李伟国
出处 《河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1期35-3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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