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林业生产责任制的逐步落实,一些地方已由荒山、经济林承包到户发展到成片用材林承包到户,给林区经济带来了许多重要的变化,也引起了人们的密切关注。本文试图从湖南酃县现有用材林承包到户的基本作法和某些现象出发,探讨一些本质的东西,以求能够澄清人们的某些模糊认识,有利于我们更自觉地做好林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和完善工作,使林业生产在健康的轨道上较快地发展。一、现有用材林能否承包到户? 这是一个直接关系到全面落实林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要问题。产生这个问题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现有林是集体劳动的成果,是集体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林承包到户,担心动摇集体所有制,背离社会主义方向。二是,用材林生产周期长,收益慢,需要投入较多的劳动和一定的资金。
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84年第5期12-16,48,共6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