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文学创作活动中,艺术家的主观情感居于何等地位,起着什么作用,这是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情感是人和动物相区别的重要特征,也是人类追求和占有自己对象的特殊的本质力量。列宁指出:“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所以,任何一种真正的创造性劳动,都不可能离开情感的因素。文学创作作为一种最富创造性的艺术劳动,当然更离不开情感的因素。那么,情感在文学创作中究竟起什么作用,它的特征怎样影响着文学作品的特征,它在文学作品中又是怎样具体地表现出来的呢?本文想就此谈一点粗浅的意见,希望得到读者的批评指正。
出处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3期43-52,共10页
Journal of Yan'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