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服务公司是一项新兴的事业,它是适应我国劳动就业的需要而产生的,也是我国劳动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目前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迅速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全国大多数省和直辖市已经建立了省一级的劳动服务公司,各省的地、市、区、县一级,也基本上建立了劳动服务公司,有条件的厂矿企业、机关。
出处
《华中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5期24-28,16,共6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