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做为一门学科名称的定义,是在建立那门学科体系时处在最前面,做为前提而出现的。但是,形式逻辑这门科学,至今,逻辑界对它所做的定义,还不够科学。这样,对这门科学的普及和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本文拟就形式逻辑的定义问题,略谈几点粗浅的意见。一、流行的形式逻辑的定义不够科学现在国内比较流行的四本逻辑教材,给“形式逻辑”所下的定义,是不够科学的。
出处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4期81-83,80,共4页
Journal of Hainan University (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