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当防卫是对正在侵害合法权益的人采用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关于正当防卫的合法条件,我国刑法学界一般认为包括四项: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2.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3.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4.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不可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笔者认为,这些条件与其说是阐明了正当防卫的合法性,不如说是指出了正当防卫的有益性,充其量也只强调了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因为它忽视了、甚至根本没有谈及正当防卫的主观因素。本文谈谈一管之见,请广大读者教正。
出处
《法学研究》
1984年第6期20-23,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