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邓小平文选》有丰富的法制思想,其中关于制度化、法律化的论述,对我们当前和今后的改革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一、改革和完善制度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充分肯定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历史经验也证明,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离开社会主义,就必然退回到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老路上去。我们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前进的道路上也遇到过各种困难。我们能用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力量,战胜任何艰难险阻,而资本主义制度则免不了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制度的综合总体。这个总体的本质特征是:消灭剥削制度;生产资料公有;实行按劳分配;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
出处
《法学研究》
1984年第5期8-13,共6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