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23年1月,列宁在著名论文《论合作制》中提出了“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这个论断。这种“根本改变”,是列宁把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同苏维埃俄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认识不断深化,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各个方面提出的许多创造性的思想和做法。这种“根本改变”,在《论合作制》一文中,集中体现在对社会主义认识的两个重大发展上。
出处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1期1-6,共6页
Journal of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