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白的七律少,这是客观事实。对其创作七律少的原因,则众说纷纭,各执一词。概而言之,大致有三: 其一,认为李白不善七律。过去讲格调者,多持此说。“李太白不作七言律,……古人立名之意甚坚,每不肯以其拙示人。”(贺贻考《诗笺》)“李白不长于七律,故集中厥体遂少。”(《柴虎臣家诫》) 其二,认为李白不愿作七律。今人讲李白诗,多持此说。“他所以只有很少几首律诗,
出处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4期147-148,共2页
Journal of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