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迅杂文是从五四时期开始创造的一种新文体,也是鲁迅在文学创作上的独特贡献。它的根本特征是什么,究竟算不算文学作品,这是多年来一直存在着尖锐分歧的问题。早在二、三十年代,有不少人就攻击鲁迅创作杂文是“投机取巧”,“容易下笔”,是“创作上的末路”等等。近年来,港台及国外的一些研究者也不承认鲁迅杂文是文学作品,要澄清这种偏见确实不容易。其实早在三十年代,鲁迅就在《徐懋庸作【打杂集】序》中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
出处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3年第2期32-37,共6页
Journal of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