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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的长芦运司盐政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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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东部渤海沿岸,自古以来,就是我国北方重要盐产区之一。河北沧州又称长芦,五代时,即于此地设置盐运司,“故直隶之盐以长芦名”。 长芦盐产区“滨海环居,迤北而南,起直隶临榆界,讫山东海丰县界”。它有着优越的地理环境,曲折平坦的沙质海岸,沙软潮平,且海水含盐率高,咸度大。故所产食盐,不仅数量多,而且质地洁白、味咸,颇受消费者的欢迎。元代在此曾设盐场二十二所。明初设场二十四所,至“隆庆间因有场无丁,裁为二十场”,清初又“裁为十六场,复于雍正十年裁并为十场”。 这十场是:兴国、富国、丰财、芦台,此四场为天津分司所属;越支、济民、石碑、归化,此四场为蓟永分司所属;海丰、严镇,此二场为沧州分司所属。
作者 林永匡
出处 《河北学刊》 1983年第3期84-88,共5页 Hebei Academic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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