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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管部门参与企业利润分配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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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管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也是经济体制改革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此,我们曾向有关部门作过专题调查,现根据调查情况谈谈我们的初步看法。一、主管部门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形式各级主管部门向企业取利,主要通过它们所属的公司,这些公司多半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而是行政机构。它们获利的形式大致有四种: (一)向企业提取各种基金。企业主管部门按照上级的现行规定以企业基金、超计划利润留成、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基本折旧基金等名目,向企业进行提成。(二)以“联营”的方式,参与企业的税前利润分成。
出处 《浙江学刊》 1983年第4期51-55,共5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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