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封建社会是全世界各民族、各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经的阶段,有共同的发展规律;但同时我们应当承认,各民族、各国的封建社会都必然拥有一些各自所具有的特点,共性通过个性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应该在肯定共同规律的基础上一视同仁地研究各民族、各国封建社会的特点,而不应当把某一民族或某一个国家的封建社会看作绝对的典型和标准的样板。什么是封建社会的典型呢?某一个国家的封建社会在某一方面或某个环节上越是以最单纯、最直接的形式体现共同规律,就越是在某一方面或某个环节上具有典型性。但必须指出,任何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封建社会在所有的方面和各个环节上都成为典型,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历史学家不应当形而上学地看待问题。
出处
《河北学刊》
1983年第1期109-113,共5页
Hebei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