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件处置表应该规定,机构日常活动中不再需要的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件尽快地向国家档案与文件局移交.在移交前,机关应腾出专门存放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件系列的地方,或者至少要把它们与短期保存价值的文件分开保存.应设一个管理有永久保存价值文件系列的案卷,以便通过文件处置表中的文件条目号查找各个文件系列,表明文件系列的存放位置,以及表明文件系列的保管人员的姓名.移交到国家档案与文件局的永久保存的文件,其合法的权力随之从机关转到国家档案与文件局局长那里。
出处
《档案学通讯》
1983年第6期65-66,共2页
Archives Science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