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耀邦同志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指出;“充分发挥商业在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中的作用。”这是商业部门在新时期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商业对生产的关系,是“促”和“导”的关系。“促”,就是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导”,就是引导生产部门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商业的基本职能,是媒介商品交换,组织商品流通。商业的发展,固然是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但同时又是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强有力的促进者和引导者。商业对工农业生产的促进和引导作用,主要是通过商业本身的业务活动来进行的。
出处
《财贸经济》
1983年第4期19-21,共3页
Finance & Trade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