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的农场按所有权形式可划分为三种:个人农场、合伙农场和公司农场。个人农场主要是家庭农场,由农场主本人或夫妇亲自经营,家庭劳动力占农场全年使用劳动力一半以上。合伙农场是由两人以上联合经营,规模一般较个人农场大。公司农场除所有权采取股份形式外,还具有“法人”的身份。1974年美国有公司农场2.8万家,占美国商业农场总数的1.7%;合伙农场14.5万家,占8.5%;家庭农场151.8万家,占89.6%。如果算上非商业农场,家庭农场所占比重可达95%以上,而总销售额却不足整个农场部门的三分之一。
出处
《世界农业》
1983年第2期10-12,6,共4页
World Agri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