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确认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我国《商标法》的核心所在。本文拟就我国《商标法》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宗旨以及有关侵权行为的构成、分类和案件管辖等问题予以探讨。一、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宗旨注册商标专用权,实际上由两个权能组成:使用权与禁止权。一方面,商标所有人在注册时指定的商品范围内,有使用注册商标的独占权利;同时,任何他人未经允许而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都构成侵权行为。
出处
《法学研究》
1983年第5期44-46,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