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九八二年十月二日至十一月二十九日,我们应邀访问了西德、法国和英国,主要考察了西欧的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并着重对它们用经济法规管理经济特别是管理国营经济的经验进行了调查与研究。这三国是西欧有代表性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尽管它们现行的经济政策有所不同,所属法系各异,然而严格以法律调整经济生活则是它们多年来共同遵循的一项基本国策。我们通过访问座谈和实地考察,对它们在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践获得了比较具体的了解。
出处
《法学研究》
1983年第4期61-72,共12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