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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客体关系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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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关于主体—客体关系的辩证法理论,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伟大变革,继承并发展这一伟大理论遗产,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方面。本文试就这一理论,谈谈我们的一些浅见。一、实践是主体—客体关系确立和发展的基础在马克思看来,所谓主体—客体关系,就是人与自然界、人与他人(或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人作为主体,就是指他是自然界、社会和自己的主人。这里的主。
作者 刘奔 李连科
出处 《江汉论坛》 1983年第4期23-2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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