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书法一词,始于书艺大盛的唐代。其实,这门学问早就有了。《周礼》把“书”列为六艺之一,所指不仅是识字,也包括了书写,与礼、乐、射、御、数并列,说明它已是一种必修的技艺。今日出土的殷代甲骨文字中,就发现不少用干支文字作练习的练字骨。就其最本原的意义而言,可以说书法是与文字同时产生的,有了文字也就会有书法,要求按照文字的形体结构和书写工具的特性来写字。正确、清楚、整洁、美观,这些书法的实用要求,对于世界上各种文字来说,是共同的。而在整洁美观的基础上,进一步就使书法发展成为一门艺术。我国的汉字书法,在几千年的漫长历史过程中,形成了一门独特的艺术,与文学、绘画并驾齐驱。每个时代都产生了一批著名的书法艺术大师,他们一般都具有高度的文化和艺术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