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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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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决定对国营企业试行利改税后,其所得税分为比例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两种。大中型企业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55%;小型企业适用八级超额累进税率。第一级全年所得额在300元以下的,税率7%;第二级全年所得额超过300至600元的部分,税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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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管理现代化》 1983年第3期25-25,共1页 Modernization of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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