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价值 被引量:7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值决定的关系中,我主张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价值,即“共同决定论”。下面通过对商榷意见的分析,来谈一下我的看法。一私人劳动创造价值还是社会劳动创造价值? 从广义上讲,任何劳动都是社会劳动。但决定价值的社会劳动不是指这种广义的社会劳动,而是指狭义的社会劳动,即为社会所承认的劳动。并且特指通过商品交换为社会所承认的那种劳动。在非商品经济下面,劳动都是直接的社会劳动,劳动的自然形式即为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劳动不必通过交换就直接为社会所承认,它自始就是作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而存在。
作者 纪显举
出处 《经济研究》 1983年第6期18-22,17,共6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
  • 相关文献

引证文献7

二级引证文献1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