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我们对湖南省在湘潭钢铁厂和岳阳化工总厂进行的以税代利试点作了一些调查,感到有一些问题值得改进。湘钢、岳化试行“以税代利”以来,效果是好的。1981年,湘钢由于计划限产,产值比上年下降14%,但实现利润与上交税利,分别增长12.8%和8.6%;岳化总产值增长7.88%,实现利润增长17.1%,上交税利增长17.7%。分析湘钢、岳化一年多来取得的成绩,我们认为是利润留成、扩大企业自主权起的作用,以税代利没有起特别大的作用。
出处
《经济管理》
1983年第2期44-45,共2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