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联现行政府体制初创于1917年十月革命后,从二十年代末开始逐渐定型化,1936年,苏联把中央政府的机构设置、各级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权限划分和相互关系的基本制度写进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将政府体制固定下来。六十多年来,苏联政府体制虽然在机构设置上时分时并,减减增增,但从行政权力的结构来说,并无实质性的改变;看其发展趋势,今后也不可能实行重大的改革。
出处
《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
1983年第6期1-6,共6页
Russian,East European & Central Asian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