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已于去年10月1日起试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的试行,不但使人民法院办理民事案件有法可依,使人民群众进行民事诉讼有章可循,而且由于民事诉讼法的试行,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增添了新的内容,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民事诉讼法在要求人民法院严格按照诉讼程序办案的同时,始终贯穿了便民思想。这一思想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大特色。
出处
《政法论坛》
1983年第1期47-51,共5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