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哲学是不是资产阶级法学的“独占品”?要不要建立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体系?如何建立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体系?这些都是当前法学界颇有争议的问题。继文正邦同志《应当开展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研究》(载于《四川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一文之后,傅季重同志又发表了《法律哲学研究的对象及其任务》(载于《法学》1982年第3期)。这两位同志都明确否定法哲学为资产阶级法学所“独有”之说,阐发了建立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体系的必要性,并对如何建立这门学科提出了很好的意见。
出处
《法学》
1983年第4期10-12,共3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