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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制定民法适应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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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胡耀邦同志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着重指出:“新宪法的通过,将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和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现在的问题是,不但有相当数量的群众,而且有相当数量的党员,包括一些负责干部,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一些方面依然存在,已经制订的法律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遵守和执行。这种状况必须加以坚决改变。”现实情况正是这样。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存在,在某些方面无法可依和有法难依的情况也存在。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多年形成不受理某些案件的不成文规定,就能说明许多问题。这几种案件是指普通公民的权益受侵犯的所谓私告公的案件;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之间的所谓公告公的案件;涉外刑、民事案件一般交由行政单位处理;
作者 郝双禄
出处 《法学》 1983年第7期13-14,共2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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