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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积极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两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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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的公布实施,保证和促进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健康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一件大事。
作者 王凌青
出处 《法学》 1983年第10期4-5,共2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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