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50——1981年,我国基本建设投资总额7,484.45亿元,形成新增固定资产5,339.23亿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71.3%,有2,145.28亿元的投资没有形成交付固定资产,其中有一块是在建工程,一块是交付的非固定资产的财产,还有一块应核销基本建设支出。按1979年资料推算,这31年应核销基本建设支出达700多亿元;即在二千多亿元中有三分之一的投资被核销掉,未能形成交付使用财产。我们认为,有些核销费用不进入交付使用财产成本是有道理的;有些则是没有道理的,使固定资产价值不真实地缩小,给国民经济核算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固定资产原值偏低,折旧基金提取的数额就少。
出处
《会计研究》
1983年第1期18-20,共3页
Accounting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