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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代转运使的治所问题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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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代转运使成为固定职官以后,便有了治所。可是,治所在哪里呢?至今还是一个问题。1982年出版的《中国史稿》第四册第五章第四节说“唐朝盐铁转运使的治所设在扬州”。其实这种说法很早就有。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20《赋役·漕运》说:“扬郡为江淮津要,唐都关中……皆转漕东南,设转运发运等使,驻节于此,以经理其事。”又在卷35《秩官·盐铁使、转运使、发运使》中,把从裴耀卿至柳灿等五十七人,全部作为在扬州的职官。这无疑是认为盐铁转运使统统都在扬州治事了。另外有一种说法,虽然不明确说盐铁转运使的治所在扬州,但认为“唐代盐铁使久驻扬州”“长期驻在扬州”。
作者 何汝泉
出处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3年第4期79-85,共7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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