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耀邦同志在十二大报告中专门谈了“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的问题,他指出:“我国是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同时,允许对于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也就是说,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由国家统一计划出一定的范围,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起调节作用。这一部分是有计划生产和流通的补充,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有益的。”接着也指出:“今后,要继续注意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但决不能忽视和放松国家计划的统一领导。”
出处
《学习与探索》
1983年第1期96-103,共8页
Study & Exploration